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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建立涉税行政审判与依法治税良性互动机制

2020-01-13 10: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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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为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规范执法,提升涉税行政审判水平,有效化解涉税行政争议,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税行政审判与税务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涉税行政审判与依法治税良性互动机制,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并深化良性互动机制,增强良性互动实效,有助于促进依法治税和公正司法,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意见规定,建立良性互动沟通交流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依法治税和涉税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依法治税与涉税行政审判的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事项,协调涉税行政争议,共同化解矛盾。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要相互通报、交流涉税行政审判、依法治税的重大工作部署,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复杂敏感涉税案件办理情况等。建立联合调研制度,相互邀请参加工作考察、调研活动,对涉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法律适用问题,共同开展调查研讨,形成共识,确定法律适用标准。

  意见强调,加强涉税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坚决杜绝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不履行现象;强化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税务机关负责人应当承担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积极推进判前协调化解,对能够在判前化解的涉税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发出协调建议,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配合、主动协调、着力化解。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搞好沟通配合,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和国家税收权益。要加强学习交流,强化工作落实,努力把全市涉税行政审判与依法治税良性互动机制工作做得更好。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