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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视频连线看守所 “隔空”开庭并宣判

2020-03-24 16:5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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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4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沈焕平)近日,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赵艳丽在第三审判庭通过网上庭审系统以远程开庭的方式对被告人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审理。和以往刑事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双方通过实时视频参与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电动三轮车一辆,涉案价值4000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宋某系累犯及积极退赃的情节,法院遂当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过程中,该院法庭内两台显示屏显示着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根据庭审过程中各方的发言自动切换,音视频通过数字设备和远程音视频传输设备在法庭、检察院和看守所内实时传输,整个庭审过程控辩双方的意见得以详尽阐述。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通过网络传至看守所打印,并交由被告人宋某核对签字。

  “刑事案件实现远程审理后,无需将被告人提押至法院,让参与审理的各方不接触、无感染,降低了押解被告人的安全隐患,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保障了干警和被告人的安全,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下司法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办案法官赵艳丽深有感触地说。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