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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多年、为非作恶!聊城一10人涉恶集团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0-09-26 14: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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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6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王娟)9月16日至24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立新等10名被告人、7个被告单位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逃税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立新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临清市公安局劳动教养、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临清市区有了一定的“名气”,陆续笼络被告人张昭伟、袁颖、王治超、王鹏、刘延杰、李秋雷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至2011年底,逐步形成以张立新为首要分子,王喜秋、张昭伟、袁颖、王鹏、张岩、王治超、张晓龙为重要成员,刘延杰、李秋雷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该犯罪集团在临清市横行多年,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多名被害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权益受损的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举报、控告。该集团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确保疫情防护安全,该案庭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期间,各被告人在各自监所参加庭审,其辩护人参加法院现场庭审。法庭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庭审持续九天,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各环节对接流畅,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群众、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亲属等2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