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3-12 09: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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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3月12日讯(记者 闫云倩)3月12日,记者从聊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聊城市纪委监委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边丽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12日至16日,边丽华带领该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在张家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期间,边丽华等4人私自游览张家界等景区并报销旅游产生的住宿费1280元。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边丽华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丁保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丁保江参加4月18日至21日在四川成都、4月24日至27日在江西南昌举办的培训班。4月22日、23日两个培训班间隔期间,丁保江在成都、重庆游玩,并报销住宿费、领取2日出差补助;2016年9月,丁保江赴乌鲁木齐参加专题培训班期间,于培训结束后在当地自行游玩2日,并报销住宿费、领取2日出差补助。以上费用共计1820元。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丁保江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聊城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走访慰问本单位退职人员、遗属及长期在聊城以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并对其身份情况进行甄别核实。8月25日,宋强带领工作人员一行4人前往北京、吉林两地走访慰问,在28日完成工作任务后4人自行商议决定延迟返回,并于29日至30日先后在吉林市、长春市相关景区游玩。其后,4人违规报销游玩期间住宿费并领取出差补助共计3868元。聊城市纪委给予宋强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