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讨论]聊城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 一律严惩

2019-04-30 11:25: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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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不同渠道,先后收到80余条有关汽车销售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意见和投诉,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强化汽车销售企业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汽车销售企业依法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聊城银监分局、市消费者协会,共同行政约谈全市41家汽车销售企业,引导他们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

  近期,汽车销售企业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话题,被各大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近一段时间的梳理,发现我市汽车销售领域在所谓 “金融服务费” 收取上,存在不在经营场所明示或者提前告知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收取费用不开收据、收取服务费但不提供任何服务、故意隐瞒收取“金融服务费”事实,诱使对方当事人错误作出贷款表示等问题。同时,甚至还有个别汽车销售商存在强制消费者在店内购买保险、收取续保押金、标价外加价销售、强行加装装饰等不合理行为。

  昂贵的“金融服务费”究竟是什么服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汽车销售企业收取的是狭义上的“金融服务费”,主要是指帮助消费者办理贷款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产生是在汽车行业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汽车销售行业衍生出的一种营销手段。我市有关法律工作者表示,汽车销售价格受市场调节,销售企业也不是单纯的卖车,也提供各种“服务”。从这个层面上讲,若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销售人员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不可。但是,销售企业如果强制消费者通过指定机构,办理个人贷款并收取费用,则属于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行政约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汽车销售企业,围绕广大消费者的投诉,立即开展自查,对涉及到自身的问题立即整改。近期,我市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相关汽车销售企业展开集中检查,对仍继续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市消协也将及时梳理相关消费者投诉,对调解不成功的侵权纠纷,依法代表消费者提起法律诉讼。

  目前,我市已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要求相关汽车销售企业尽快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必须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消费者,以提高自身对消费者投诉的应对处理能力,努力减少投诉举报量。(来源 聊城日报 记者 邹 辉 通讯员 肖艳伟)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