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部署推进“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年”活动

2019-05-14 16: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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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5月14日讯(记者 闫云倩)5月14日,聊城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年”活动推进会召开。会议对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 你我他”行动、开展“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年”活动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

  副市长任晓旺主持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市交安委主任成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市交安委副主任刘占军传达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精神。

  会议介绍,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防范道路交通事故这个核心任务,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持续深化畅安城市、畅安乡村等“八个畅安创建”活动,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不断优化,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目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全省六个地市之一受到表彰。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拉升标杆、担当作为,聚焦责任落实,强化合成共治,迅速掀起“交通安全环境优化年”活动新高潮,着力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创造更加优质的交通安全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自我加压、主动加码,着力实现道路交通环境八个优化,力争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入全省优秀等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当好“施工队长”,争当“突击队长”,坚持案无积卷、事不过夜,在抓工作落实上靠前一步,在解决具体问题上冲锋在前,确保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全市建立群管群治、群策群力、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大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被调查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规定,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又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驾驶人、车主、企业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并接受约谈。

  会上,茌平县、临清市政府针对“3.16”较大事故剖析发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广电总台作交流发言。

  责编: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