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

2019-06-18 14:54: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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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晚报记者15日获悉,我市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通过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根据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立在群众熟悉、进出方便的乡镇(街道)办公大楼或临街靠近乡镇(街道)机关的醒目地方,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设立开放式大厅,柜台式办公,设置办事等候、后台管理等区域,配备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和饮水机、座椅等便民设施,服务窗口悬挂窗口名称,桌面放置工作人员工作牌,摆放相应的办事指南。

  按照“只进一扇门”要求,将乡镇(街道)辖区内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司法服务、市场监管、农林水利、国土规划等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同时,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政府,做到“能放即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于8月底前统一公开本辖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进厅事项指导目录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合理设置窗口,积极探索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受理模式。同时,优化运行方式,规范帮办代办,推动村(社区)、乡镇(街道)与县、市、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可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全媒体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苗素红)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
新闻关键词: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