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化解矛盾 聊城一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垫钱

2020-05-23 07: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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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2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李明玉 杜军)“疫情无情人有情,今天我替被执行人给你3000块钱先给孩子看病,剩余的钱我们给被执行人一点时间,我们相信他一定会把钱给你还清。”这是聊城东昌府区法院执行法官史春贵对当事人说的一席话。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薛某因分期付款买卖车辆合同产生纠纷,案件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经法庭调解,薛某承诺分两期将欠款一万余元偿还给刘某,后薛某未按约定还款,刘某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刘某便向该案执行法官史春贵表示,家中孩子生病,急等着钱去交住院费,希望法院能尽快执行到位,以便能让孩子尽快住院就医。史法官在该案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薛某自己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但因经营不善公司已经倒闭,薛某目前处于离异状态,自己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经济比较困难,也无财产可供执行。鉴于双方各自所面临的困境,史法官决定再给双方提供一次和解的机会,以解决各自燃眉之急。随即史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法院进行执行调解,被执行人薛某表示自己认可这笔债务,也愿意积极配合执行,但目前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自己的两个孩子尚小,目前受疫情影响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一万多元真的是拿不出来,说到自己的难处,薛某泪流不止。申请执行人刘某表示自己家境也不富裕,孩子生病正着急筹钱给孩子看病,也是等不起。一个愁容满面,一个痛哭流涕,史法官见状于心难忍,让刘某把手机取来,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用自己的微信给刘某转了3000元钱,让刘某先给孩子看病。双方当事人被史法官的行动深深感动,十余天后双方主动来到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和解,薛某当日付给刘某5000元,并承诺尽快把自己的车卖掉再付2000元,剩余3000元5个月还清,每月付600元。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东昌府区法院纠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