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推出失业补助金政策 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2020-07-13 11:04: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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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3日讯 7月10日,聊城市人社局印发了《聊城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文件明确,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

  根据文件要求,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失业补助金。

  聊城市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划分为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缴费不满1年两档标准,其中,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在聊城市有多个参保地的应向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洪祥 通讯员 许超)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