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违规吃喝、违规接待典型问题 一社区餐费占比63%!

2020-09-15 11: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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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5日讯(记者 闫云倩)9月15日,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规吃喝、违规接待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莘县樱桃园镇道口社区原书记叶洪达履职不力,社区工作人员频繁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叶洪达任职期间,樱桃园镇拨付道口社区工作经费共计4.55万元,其中该社区用于吃喝餐费支出2.87万元,占比高达63%。叶洪达作为该社区负责人,以下村工作为由,在辖区内随意频繁公款吃喝,在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大量在外用餐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莘县纪委给予叶洪达党内警告处分。

  冠县国有毛白杨林场(苗圃)场长申中文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3月20日中午,申中文在冠县毛白杨林场餐厅公务接待客人时,未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且陪餐期间申中文本人饮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冠县纪委给予申中文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阎楼镇卫生院副院长刘有骞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阎楼镇卫生院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公函列支招待费共计1810元,刘有骞作为卫生院分管财务副院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阳谷县纪委给予刘有骞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