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3起问责典型问题 3名干部履职不力被处分

2020-10-20 09: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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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0日讯(记者 闫云倩)10月20日,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问题。

  冠县清泉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董书志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至3月,清泉街道办事处东管区内发生4起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被上级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董书志作为该管区包片负责人,履职不力,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导致辖区内发生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冠县纪委给予董书志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鱼山镇乡村发展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经管站站长周长远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鱼山镇经管站会计、副站长房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购买股票构成职务犯罪。周长远作为鱼山镇经管站站长,履职不力,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导致房某某挪用公款案的发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4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周长远党内警告处分。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姜万磊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于集镇卫生院主管会计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3次挪用公款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或出借他人。姜万磊时任于集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导致杨某某挪用公款案发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度假区纪工委监工委将上述问题与姜万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分别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