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巴西龟、食人鲳!聊城严格要求科学开展增殖放流

2020-10-20 13: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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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0日讯(记者 闫云倩)10月2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四级调研员王孝龙就人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对放流水域、放流苗种的要求及适宜开展放流活动时间作了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严格要求科学开展增殖放流,禁放巴西龟、食人鲳等。

  

  王孝龙在会上介绍,人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放流水域应是公共水域,水域生态环境良好,水源稳定,水流畅通,温度、盐度、硬度等水质因子适宜,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规定,其次放流水域饵料生物丰富,水域浮游生物量在1.0mg/L以上,敌害生物较少。此外,聊城市公共水域适合放流鲢鳙、草鱼等虑食性鱼类,鲢鳙、草鱼的体长应≥15cm,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F1代,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其中,水生经济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且放流前要经过药残的疫病检疫合格方可放流;禁止增殖放流巴西龟、食人鲳等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王孝龙指出,根据聊城市的气候特点,最适宜的放流时间是春秋两季,因为夏季温度比较高,细菌滋生比较快,疾病发生率较高,尤其是鲢鳙苗种不适宜高温状态下的运输和放流,苗种容易受到伤害,具体时间是每年3月-5月、10月-11月,放流时间最好选择天气晴朗阳光充足的日子,最好在中午或快到中午的时候,因为中午阳光充足,藻类植物光合作用强,水中的含氧量高,有利于鱼儿的适应,防止缺氧状况的发生,放流地点应选择地势比较低接近水面的位置,使得放流时鱼苗可以直接入水,防止受到2次伤害。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