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开发商被质疑用已抵押房屋抵顶工程款

2020-11-23 09: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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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开发商用一套房子抵的拖欠我的工程款,双方还签订了购买协议,房子我一直没入住也没出租,今年过来却发现住进来陌生人。”近日,江苏籍市民高先生向鲁网爆料平台反映了他在聊城遭遇的一件糟心事。

  据高先生讲述,2015年前,他所在的建筑公司投中聊城丽水名都房产项目打桩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结束后,开发商聊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一套阁楼房屋抵顶了拖欠的工程款18万元。

  

  

  

  

  

  记者注意到,高先生提供的《丽水名都项目阁楼购买协议》及双方互开的收据显示,出卖人聊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方高先生于2016年1月12日签订了购买协议,该房屋价格为180390.4元/套,约定2016年1月26日出卖人将一套阁楼交付给高先生(协议同时明确,“因客户本人要求,将该阁楼的交房时间延后办理”)。协议加盖了开发商聊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此外,该公司为高先生开具了一张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据。高先生提供的另一份收据则显示,青岛某公司为聊城市正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了一张18万元的收据,收费项目为“工程款”,也加盖了财务章。高先生称,他是通过青岛这家公司承揽了部分工程项目的。

  高先生表示,房子购买之后,一直呈搁置状态,没有入住,也没有出租,但今年来聊城后,惊奇地发现房子内入住了其他业主。该业主说也是交了钱住进来的。

  高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接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发来的任何通知。

  随后,高先生与物业、开发商联系,均是一位姓张的经理出面协商。

  高先生告诉记者,张经理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房子拿不回来了,可以走法律途径;二是可以退工程款,但没有明确退多少钱。

  根据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与高先生所说张姓负责人联系核实。张经理称,该房子于2015年就已经抵押给现在的住户了,未签订协议,但是有书面证明材料。

  那么,房子已经抵押出去了,开发商怎么又能与高先生签订购买协议呢?对此,张经理解释说:“开发商委托物业处理遗留问题。但关于这个问题,高先生签订协议之后一直没有与物业交接,物业公司根本不知道高先生买了房子,钥匙也一直在物业这儿。要想解决,高先生还是应该去找开发商。”

  根据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又联系上开发商一位贾姓负责人,他表示未经手此事,不清楚情况,并让记者联系张姓负责人。

  那么,这一纠纷到底会怎样解决呢?本网将会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