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非法财产5千万!聊城冠县判决黑恶犯罪分子27人

2020-12-30 14: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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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0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以马恒田、宗万新、刘西簿等为首的黑恶犯罪案件,判决黑恶犯罪分子27人、没收非法财产5000余万元,判处财产刑358万元。

  据介绍,该院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阶段性特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召开涉黑恶案件分析会,听取重大案件汇报,切实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同步”要求,确保涉黑恶案件顺利审结。而且,该院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工作作风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工作,确保办案质效。

  同时,该院建立专门涉黑恶案件工作组微信群,及时发布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建立案件台账、信息报送制度,逐案登记、跟踪,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审判动态。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审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做好涉黑恶案件线索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报告涉黑恶案件审理进展、法律疑难问题,请求给予支持、指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联系,统一认识,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

  此外,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对村级“两委”班子候选人进行法律把关,采取违法犯罪情况“负面审查”方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黑恶势力渗入村级“两委”班子。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帮助防范化解管理风险。

责任编辑:连峰
新闻关键词:黑恶犯罪打黑除恶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