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2019-01-11 10:31: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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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1月11日讯 1月9日,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加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李志华、牟桂禄、王建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建民,市政协副主席、市地震局局长马卫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聊城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相关议案并作出了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2018年度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报告,审议各评议工作组的调研报告,并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测评,市民政局、市经济合作局、市发改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市司法局、市公路局均为满意;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草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推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聊城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意见和关于《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及医药分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全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的视察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记者 张 洁)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